视频截图:《明日之子》第二季歌手演唱李志歌曲,被指未获授权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5日电(袁秀月)近日,音乐人李志发文,直指综艺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就翻唱了他的歌曲,并提出索赔300万。此前,在2017《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时,李志就曾因毛不易演唱歌曲未获授权,而在微博抗议。 这并不是第一个出现版权纠纷的音乐综艺节目,《跨界歌王》《歌手》《中国新歌声》等都曾发生过侵权事件。音乐综艺节目侵权频频发生,是难获授权还是版权意识差?创作者又该如何维权? 李志抗议《明日之子》侵权 《明日之子》是腾讯视频推出的一档音乐综艺节目,去年9月第一季完结,毛不易获得冠军。 今年初,在2017《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时,毛不易曾演唱李志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因没有授权,李志曾在微博发文抗议。后演出方对李志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近日,双方纠纷再起。《明日之子》第二季,歌手邱虹凯翻唱了李志的原创歌曲《天空之城》,但并未取得授权。 网页截图:李志在微博发文质疑《明日之子》 对此,李志表示,要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其中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 他还称,曾有自称“文静”的工作人员发来邮件,表示因找不到联系方式而未提前获得授权。李志认为,此说法不合理。 随后,《明日之子》的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发表声明,表示“文静”并非其工作人员,《明日之子》第二季音乐版权由出品方统一负责,相关歌曲版权早已在节目开播前就与版权方进行沟通,双方也已达成共识。 此声明遭到李志质疑,他表示,开播前并没有任何人跟他沟通。 网页截图:哇唧唧哇声明 律师:《明日之子》或侵犯李志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如果未经歌曲的著作权人李志许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制作方授意歌手翻唱其歌曲,并在腾讯视频上播出,应该是侵犯了李志的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针对《明日之子》和李志的纠纷,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表示,如果没有署名,还会侵犯李志的署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