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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魏英杰
北京市工商局下发文件,从8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网店均应领取营业执照才能经营。一项调查表明,有86.95%的人不赞成此政策。(近日《中国青年报》)
因为舆论质疑,北京市工商局的态度从“发现一家,关闭一家”,转变为“不会强力推行”。新规实施后,有关部门也没有着手追查无证网店。由此可见,新规搁浅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这对网店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个体网店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了。而对监管部门来说,也有值得吸取的教训:管理措施没有充分准备就急忙推行,效果只能适得其反。
而在具体的执行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有网店店主提到,自己主动去办理执照,工商部门告知除提供房产证明外,还要到街道盖章。到了街道,工作人员拿出表格,要求让邻居签字证明开店不会骚扰他人。这不仅使网店工商登记复杂化,且明显有违电子商务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就算监管部门强行推进,也会遭遇重重困难。
但笔者想强调的是,暂缓执行不等于“不了了之”,更不等于永远搁置。对此,广大个体网店应有心理准备。针对网上交易,工商登记也好,纳税也罢,以后必然全面推广。现在条件不成熟,并不说明政策不具合法性,更不意味着永远会对电子商务“网开一面”。
道理很简单,在网上卖东西不用工商登记纳税,对开实体店的人而言,也有不公平竞争之嫌。那么,监管部门规范管理网店,就只剩下时机选择和具体操作的问题了。
早在1998年,世界经合组织就提出了数字化经济的两条征税原则,一是电子商务必须遵行现行税法;二是必须通过公平和简化做法,使现行税收政策应用于电子商务。两大原则透露的意思不外乎:对电子商务征税既要与现行税法接轨,又要照顾到电子商务自身特点。现在的网店新规,虽尚未涉及征税层面,道理却是一样。这就是,一视同仁而又有所区别,网店迟早要过依法登记、纳税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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