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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运期间发现非法转播可举报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6 4:07:00
    • N黄梅 陈茜茜 王帆宇
         
        本报讯 省版权局昨日消息,8月8日至8月25日奥运会召开期间,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将联合成立“福建省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案件办公室”,查处通过新媒体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案件。

          据介绍,奥运会及相关活动在新媒体的转播权,目前只有国际奥委会独家授权于中央电视台,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奥运期间,市民若发现新媒体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案件,可打全国统一举报电话:010-1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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