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林怡静
本报讯 省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当地负责人不到交界处迎送,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我省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规章,必须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于2008年7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日前,省政府印发了该规则。
据悉,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省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关乎群众利益规章 要向社会征求意见
《规则》明确,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省人民政府规章、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等重要事项,在提交省委决策、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或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前,须经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
省政府各部门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基础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讨论;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市、县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群众重要来信 领导要亲自阅批
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核查和及时整改,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全省性会议 尽可能又快又节俭
省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以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人民政府或下级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省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当地负责人不到交界处迎送。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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