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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省人事厅昨日消息,为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招收博士后,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力度,福州市出台新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对每位进站博士后的每年补助标准也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并为每位在站博士后免费提供生活设施齐全的博士后公寓。
另外,对符合福州市引进人才政策的、留在本地工作或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对当地经济建设有实际贡献的博士后,经认定,可优先购买150平方米的限价房。
据悉,截至目前,福州市已建立8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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