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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岁女童坐进滚烫油锅” 追踪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16 1:40:00
    •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本报讯 油锅放在路边,导致2岁小女孩小盼烫伤,摊主表示愿承担全部医药费,但拒绝承担其他费用。
        今年2岁的重庆小女孩小盼,在晋江安海可慕村菜市场,为躲避一辆路过的小车,不小心坐进路旁一个滚烫的油锅中,造成全身45%的面积Ⅱ度烧伤(详见本报昨日《泉州新闻·晋石》版报道)。
        女摊主姓李,她说,当时她将没加盖的油锅放在路边,自己到附近水沟倒杂物,回来后发现小盼被烫伤了。事发时,一名路人将小女孩一手提起,才没造成更大的伤害。
        记者从解放军180医院了解到,小盼的医疗费用初步估计不会少于3万元,而小盼是否会留下后遗症,需要观察后期的恢复情况。
        据悉,事发后,安海镇可慕村委会、安海镇的下村干部均介入调查此事。
        经过协调,李女士表示愿意承担小盼在医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形成一份一次性了断的书面协议。但小盼的父亲杨先生拒绝签字,他担心小盼会留下后遗症,此外他还认为摊主应该承担护理费等。而李女士则说,这次意外事故的发生,让她承担数万元的医疗费,成为间接受害者,她全部承担医药费已经够人道了。
        泉州伟盛律师事务所汤渊儒律师说,摊主将滚烫的油锅放在路边,没有设置起码的安全措施(如加盖等),是导致这起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摊主需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小盼的父母对小孩监管不力,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喧闹的菜市场玩耍,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所以小盼的父母也要对事故承担一定责任。汤渊儒说,一般情况下,这类事故的赔偿,会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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