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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15分钟内上报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13 1:55:00
    • N本报记者 华健 实习生 陈建辉
       
        本报讯 今后,石狮各镇办如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石狮市委、市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级的在事发后5分钟内报告,重大级的在15分钟内报告,较大级的在40分钟内报告,一般级的在2小时内报告,情况紧急的可通过电话口头报告。
        对于迟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石狮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据悉,被列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的有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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