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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为己脱罪

警方保安措施严密

三律师陪同陈水扁应讯
N海潮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昨天下午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到案。据指出,陈水扁在侦讯中一再强调自己主客观上都“没有贪渎的犯意与犯行”,并表示尚有事涉机密的事证从未提出。特侦组日后将视陈水扁所述内容,若涉“安全”或“外交机密”,将先予以封存,再请马英九核定。
2006年11月侦结的公务机要费案,检方认定陈水扁从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和吴淑珍共同贪污1480.8408万元,当时检方认定陈水扁所称的6次“机密外交”任务,只有两件是真的。
三名检官讯扁 三名律师在场
特侦组华扬史威灵案承办林嚞慧检察官首先以证人身份讯问陈水扁,了解华扬史威灵公司前董事长郭清江人事案的决策过程。据了解,陈水扁应讯时态度平和,时间历时1个小时左右,其间并无律师陪同。
休息10分钟后,特侦组于下午4时许安排林嚞慧、李海龙与周士榆三位检察官就公务机要费案讯问陈水扁,由于陈水扁为本案被告,他的委任律师李胜琛、洪贵参、顾立雄等三人陪同应讯。
扁为己脱罪 要拉马下水
专案小组指出,陈水扁在应讯时引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及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两个案件为例,认为公务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
专案小组表示,陈水扁向检察官提出自己仍有机密事项过去尚未对前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提出,他认为若现在说出,恐涉及“安全”及“外交机密”,若不说出,又可能伤害自己身为被告的防御权,两者互有抵触。陈水扁也对马英九日前注销绝对机密的卷证颇有微词。
专案小组讨论后,认为若陈水扁所述“机密事项”若形式上不像“机密”,且未经马英九核定为机密事项,将要求他全盘说出内情;若内容有事涉机密的可能性,将先将笔录予以封存,再交由马英九核定或决定后另行处置。
阿扁发表声明不回答记者提问
陈水扁在被传讯后发表简短声明强调自己没有罪。陈水扁同时声称,许多“秘密外交”说不得,真的是情非得已,“卸任之后我还是有针对‘国家机密’事项有保密之义务,有些事情我实在没办法畅所欲言。”陈水扁发表完声明后,随即驱车离开,并未答复媒体询问。
踢扁苏安生 再等陈水扁
台检方特侦组就机要费案再次传讯陈水扁;陈水扁一如往常从住家坐车前往办公室,和律师开会似乎正为约谈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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