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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温费不该是“冰箱里的权益”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9 1:45:00
    • N乔杉

          “现有的高温津贴标准低,不符合目前的实际物价,而且操作性差,很难让员工感受到实际效果。”昨日,上海市政协委员庄子群呼吁尽快调整防暑降温标准。(7月8日《新闻晨报》)

          上海虽是国际化大城市,但根据现有标准,高温费只有10元。正如庄委员所说,在CPI不断上涨的今天,10元钱能干什么?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即使是10元高温费,在很多私企、工厂还常常落空。用人单位到底该支付多少,如果不支付该承担什么责任,现有防暑降温措施存有极大漏洞,给用人单位自由发挥的空间太大。

          高温费不该成为“冰箱里的权益”,就像一杯冰冻饮料,它确实能降温止渴,但只有喝到嘴里才有意义。如果饮料在冰箱里,劳动者只能望冰止渴,饮料再多也不济事。

          按理说,高温费是劳动者理直气壮享受的一项福利,针对不同岗位,在数额上应该有所区分,一线者、体力劳动者应该多得。但在具体执行中,要么一线二线“均贫富”,要么一线劳动者还不如穿着西装吹空调的白领。

          高温费应该从“冰箱”里出来,体现出不同岗位的职业特性,让处在一线岗位、高温岗位的劳动者享受更多的高温费;高温费还应该经受得住CPI的烤晒,在CPI持续走高之际,其标准随CPI的走高而适当调整。

          所有这些是需要制度保证的,在防暑降温措施过于笼统、空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应该”往往变成“施舍”,“必须”变成“随意”,一项法定福利也就成了可伸可缩的弹簧。

          高温费这个话题年年说,但年年依旧,症结在哪里?我很赞成庄委员的建议:“尽快制订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通过制度保证高温费的刚性,从而惠及最广大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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