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南国早报》
本报讯 6月30日,广西桂林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被特批开上一段尚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不熟悉路况的司机好不容易找到出口后,却因收费问题不得不停留7分钟。最后,危重病人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收费站的耽搁导致病人失去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则称,收费员是按规章制度办事,家属矛头指错了地方。
救护车“迷路”
7月7日中午,记者在桂林见到了廖发文。他气愤地说:“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收费员的无理阻挠,耽搁了抢救我哥哥生命的宝贵时间,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并找律师帮打官司索赔。”
廖发文是平乐县人,6月30日,他哥哥廖海因在平乐发生车祸身受重伤,被诊断为脑震荡、脑积水以及脾脏破裂等。当天,平乐县昭州医院对廖海因进行紧急抢救后,于7月1日凌晨1时许将其护送去桂林181医院救治。廖发文也跳上救护车,守护在哥哥身边。
平乐到桂林的高速公路尚未正式开通。为节省时间,在获得桂柳高速公路平乐收费站的许可后,救护车开上了高速公路。快到桂林路段时,因天黑,司机一时找不到出口,便拨打110求助。交警在电话中叫他们从桂林收费站出高速公路。
拒收200元押金
当天凌晨2时40分,救护车抵达桂林收费站,一名女工作人员叫他们出示缴费卡并交费。廖发文说,他们和医生当时向收费员解释说,救护车里有一个危重的病人,他们上高速路时就没拿到卡,愿押200元钱作为过路费,但收费员执意不肯放行,称要请示领导。
廖发文说,这名收费员打电话时,他哥哥的喉管一直在喷血,情况万分危急,但对方不予理睬,还是称要请示领导,并接连打了四五个电话。他们按要求缴了55元过路费,救护车才被放行。
最后,廖海因在桂林181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廖发文说,医生称若早点送过来,抢救成功的几率会高很多。
收费站称按章办事
“我们收费员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收费站负责人5日对记者说,救护车并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畴,开上还没正式开通的高速路,属于非正常通行,而且没能拿出缴纳通行费的IC卡。按照规定,这种情况要缴纳5元钱通行费,还要缴纳50元IC卡费。
该负责人还说,高速公路内部有明文规定,收费员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放行任何一辆车,凡碰到车辆不愿交钱,以及车辆没拿卡就想出站等情况,收费员首先要向上级汇报。此外,这辆救护车上高速路后找不到出口,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救护车从临桂二塘收费站出高速路的话,至少能节约半个小时,家属将矛头指向收费站是不对的。
在收费站的监控录像室,记者看到,救护车到达收费站是2时55分,离开的时间是3时03分,中途停留了7分钟,而不是家属所说的20多分钟。救护车停留期间,廖发文与收费员双方发生了争执,还跑过去伸手欲搬开升降杆,但没有奏效。
“救人最重要”
记者采访了一些桂林市民,有人认为家属有可能错怪了收费站,但也有人认为收费站“不近人情”。
市民黄先生说,收费员再怎么坚持规章制度,也应以人为本,将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让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先通过再报告领导又何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救人是最重要的。”
别拿规章做你残忍的借口
本期主持 吴婷
还记得温家宝总理在汶川地震灾区为伤员让路的那一幕吗?可这个收费员,却不能为喉管喷血的病人让路。温总理总比这位收费员更懂得规章制度吧。
或许病人的伤重不治还有其他原因,照章办事也确实很重要,但这些不是收费员冷血的理由。只要想想,为什么救护车可以在平乐收费站得到特许,开上未正式使用的高速公路?难道平乐收费站就不知道何为照章办事?再则,规章制度的存在,本意就应该是保障为民服务的效率,而不是某些人推卸责任的借口,更不是无视生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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