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方传柳
本报讯 刚刚过去的6月份,主导银行理财市场的信托贷款类产品持续热销。尽管银监会可能叫停该类理财产品的传言尚未得到证实,但昨日省内银行业人士发出警示,这类理财产品疯卖的背后,无论是商业银行本身还是投资者个人,对于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都应有清醒认识。
据悉,叫停原因之一是银行简单依靠打包发售该类理财产品,会导致信贷规模出现统计失真,从而增加监管层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
与一般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在信托贷款类产品中,信托公司并不是发起人,只处于附属地位,真正的发起人是银行。而银行发行此类产品,不仅仅为了中间收入,更重要的是借此满足贷不到款的客户的融资需求,并且锁定一些大的公司客户和优质客户。
“事实上,在银行内部,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发行完全是按照一般贷款的程序进行。”某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透露,发行此类产品前,银行与企业先要进行协商。当贷款企业提出贷款需求后,银行的信贷管理部要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评审,并由银行总行信贷部门进行批复。接着,银行和企业还要签订贷款协议,以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完成贷款需求后,银行才会签订信托计划,将贷款通过信托计划转化为理财产品。
另一个可能的风险则是投资者可能要面临的。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发售的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银行基本上不提供担保。在一款产品的说明书上,记者看到这样的附加说明:“如发生借款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
“也就是说,银行把自己的信贷资产卖给投资者后,同时也将风险转移,对于借款人,投资者的确缺乏制约能力。”上述一家国有银行人士表示,不过银行在将信贷资产打包给投资者时,选择的贷款企业资信评级至少是在BBB级以上。尽管如此,他仍提醒投资者,在购买该类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详读说明书,仔细查看贷款对象企业的资信状况,毕竟优质企业有限,部分银行也有可能将相对劣质的贷款项目包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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