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龚晓凤 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从7月1日起(抄见电量),厦门市部分行业电价进行一些调整,主要涉及大工业、非普工业,有涨也有降。
据介绍,厦门本次电价调整中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均不作调整,电价调整的主要行业有大工业、非普工业。大工业电度电价提高了0.0368元/千瓦时,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提高了6元/千伏安,最大需量容最基本电价提高了9元/千伏安,而非普工业电度电价提高了0.0633元/千瓦时。
另外,厦门各类用电性质的蓄热式电锅炉电价提高了0.0622元/千瓦时。这次电价调整还对养殖业生产用电进行确定,就是在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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