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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裕:保护原创解百纳品牌 促进行业健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30 1:47:00
    • N  乐天

          2008年5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裁定维持“解百纳”商标注册。然而,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归属问题并未因商评委的裁定而告一段落,一些企业不服此裁决,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日前,张裕公司终于打破沉默,公开陈述事情始末并表明态度。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均力挺张裕。

      使用77年的祖宗资产,如何被指垄断?

          然而,张裕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同时,也被长城等企业扣上“垄断”的大帽———“在葡萄酒行业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的前提下,张裕公司仍将其申请商标注册,是试图垄断市场的行为。”

          专家指出,是否构成垄断,其实质在于“解百纳”是否属于葡萄品种或品系这类行业公共资源,并将之据为己有。

          首先,“解百纳”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并不代表干红、干白等某一类葡萄酒产品类别,因此不会构成行业垄断。

          其次,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以后,才有少数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2002年4月14日张裕成功注册“解百纳”商标后引发了行政复议,从那时候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因“解百纳”的高品牌价值而跟进生产,造成了今天市场上有30多种良莠不齐的“解百纳”局面。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即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也就是说,其它企业在上世纪末以后来使用“解百纳”字样的产品均属于侵犯张裕“解百纳”的合法权利,并非张裕公司在市场蓬勃发展起来之后再将解百纳据为己有,因此,更谈不上垄断。

          对此,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指出,在我国正式公布的各类国家葡萄酒标准规范中,均没有叫“解百纳”或“CABERNET”的葡萄品种、品系,也未将“CABERNET”翻译成“解百纳”。

          而且,品种、品系名称命名必须经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方可正式确定,不是个别学者的学术文章和学术观点所能决定的。因此,认为“解百纳”是品种之说根本不成立。

          “从历史来看,‘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1937年注册为商标,并作为商标独家使用了60多年。这一点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都有证明,是勿庸置疑的。”周洪江指出,“直到上世纪末,其它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企图将其‘通用名称化’,瓜分张裕几代人的心血成果。‘解百纳’本就是祖宗留下来的原创品牌资产,何来据为己有,何来垄断之说?”

          其它企业认为张裕公司垄断的另一个证据是其曾将雷司令等葡萄品种作为自有商标申请注册。

          “张裕曾申请注册雷司令是有历史传承原因的。”周洪江表示,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葡萄品种都是张裕公司19世纪末引进、培育并命名的,其中,“张裕雷司令、琼瑶浆葡萄酒1915年就曾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基于历史传承与著作权原因,张裕公司曾考虑注册商标也无可厚非。但既然相关标准和规范已将之定性为葡萄品种名称,我们就不会再要求注册为商标。”

          “但必须界定的是,解百纳与雷司令有本质不同,前者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从未有任何专业机构将其定性为品种,而后者是相关标准和规范法定的葡萄品种。”周洪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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