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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东航对云南分公司“3·31”返航事件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悉,东航对在返航事件中情节较重的1名机长停飞,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名飞行教员分别停飞一至两年,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对于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分别取消教员和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他5名参与返航情节较轻的飞行人员也已暂停飞行,经教育整顿和严格检查后重新认定从业任职资格。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东航严肃追究了8名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名主要领导免去原任职务;对云南分公司飞行部、相关飞行分部5名领导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中4人免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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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返航事件
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6地的14个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没有降落,又全部飞回昆明,导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事后调查表明,14个航班集体返航,绝非天气原因,而是飞行员不满东航“小时费”的不公正待遇而集体上演的罢飞。该事件引发人们正视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利益矛盾问题。《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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