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3 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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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肇事的急救车司机郑某已被警方刑拘。昨日中午,郑某所在的晋江市妇幼保健院领导和郑某的家属,到晋江市医院看望了受伤的摩托车司机古某。妇幼保健院领导表示,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死者和伤者的善后工作。
郑某,安海人,40多岁,是市妇幼保健院的临时工,7月1日凌晨,他开车经过晋江市区石利路时,与过路的江西人苏某争吵,并在苏某坐上摩托离开后,开车追赶,撞翻了摩托车,酿出一死一伤的惨剧(详见本报昨日A8版报道)。
郑某到底是否故意撞翻摩托,昨日警方未予透露。经办此案的交警表示,郑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并由刑侦部门同时介入调查,案件涉嫌罪名还没有确定。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李其彪表示,郑某已在医院工作近2年,平时表现尚可。事发时,郑某为何私自将医院救护车开到那里,到现在医院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当天上午,医院获知后立即联系郑某,并动员他到公安局投案自首。郑某也承认撞车一事,但不肯向医院说明事情的前后经过以及撞车原因。
“郑某私自将救护车开出医院,属违规出车。”李其彪说,按医院规定,急救车司机出车必须听从办公室调度,再报请值班领导批准。但当晚办公室并未调度用车。此外,医院的救护车一般只参与重大事故抢救,或者本医院病人转院、用血等情况,“医院还将追究郑某的违规行为”。
晋江市卫生局副局长谢春雷介绍,撞翻摩托车致人死伤,纯属司机个人行为。昨天上午,卫生局还专门召集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通报该事故情况,重申车辆管理要求,并要求院领导将精神传达给每个司机。
而昨日消息见报后,一些自称在现场的目击者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称,他们看到肇事司机拉着警笛追摩托,直至把它撞翻,需要的话,他们愿意到派出所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