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25 2:04:00
-
前阵子,林先生刚申请了一套经济房,可首付要10万元。因为家里的钱都由媳妇管着,他找媳妇商量,但媳妇却以做生意需要本钱为由不肯出钱。最后,还是林母拿出多年积蓄给儿子买房。林先生表示等买了房,就把母亲接来和自己一起住。但老人有点担心,她掏钱给儿买房,可房子属于儿子和媳妇的共有财产,万一媳妇不高兴,把她赶出家门怎么办?
有一说一:
公证员:现在的人都很现实,无论是感情,还是物质,人和人都很难彼此信任。特别是有些老人把钱拿出来给儿子买房,总担心房子变成夫妻共有财产。这时,只要让林先生和媳妇一起来公证处,办个婚后财产约定,将房子约定给林先生一人所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