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6月底公布的消防法修订草案提出,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此外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于8月率先在上海等6个省市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处于空白状态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望破冰。
所谓“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火灾防范和消防管理的重要方式。
公共场所投保率不足一成
福州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内公共场所的投保火灾险的比例不到10%。
统计显示,我国去年共发生15.9万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同比上升21.7%。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的问题比较突出,而发生火灾后,一些经营单位却无力承担对火灾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和经济赔偿最后只能由政府“埋单”。如果实行火灾公众责任险,将赔付支出转嫁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将减少公共财政的负担,由市场机制承担风险。
福州消防支队的有关人士称,在消防法草案修订中,有专家提出公共场所要推强制火灾险。
商家掏腰包
从上海的试点方案来看,上海将率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试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继而在上海各领域各企业全面推开。
记者还了解到,作为强制险种,火灾公众责任险将由商家掏腰包。不过,很多市民对商家是否会将保费的负担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表示担忧。记者采访了解到,参照已经100%普及的旅行社责任险,相应的保费肯定是要纳入商家成本。但本着经济低廉、不增加商家负担的原则,火灾公众责任险的费率比较低,落在每个消费者身上的负担更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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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家庭投保家财险
不只是公共场所投保率不足,目前省内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比例不到2%。省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家财险的保费为4707万元,按照平均每户200元保费计算,投保户数只有23万户左右。
据悉,市民两年前办理房贷必须购买房贷险,而房贷险本身就包含了家财险的主险,而且这块保费收入占家财险的70%~80%,强制房贷险取消后,购房者认为家庭财产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为了节省成本,基本不再投保房贷险。
记者从多家财产保险公司获悉,不少财险公司家财险的保费收入只占公司保费收入的1%~2%,而一些小财险公司甚至因市场难拓展、投保率低而放弃家财险业务。而近年来家财险不断萎缩则与取消了强制房贷险有关。省保险行业协会人士指出,家财险提供的是一种转嫁财产风险的方式,保障遭遇风险市民的正常生活,转嫁的不仅是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还包括日常生活中遭遇的财产风险,如管道破裂导致的财产损失,被偷抢造成的损失。人保财险有关人士说,其试点推出的“家财一卡通”,10元即可投保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险、火灾爆炸险、家用电器险等险种,还可网上投保,但保险卡遇到了推广渠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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