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小琴
本报讯 昨起,泉州鲤城、丰泽、洛江、清濛、泉港、南安和晋江部分地区等区域,这些泉州电业局直供区,非工业、普通工业,以及大工业(不包括化肥生产)用电的电价均有上涨,平均每千瓦时上涨幅度分别为0.0633元、0.0368元(下表)。
此外,趸售用电电价也有相应上调,平均每千瓦时上浮0.0254元,只要指由各县(市)供电,如安溪、永春、德化等区域,具体该区域各行业用电的具体价格,有待福建省物价局发布。
据通知,泉州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及化肥生产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等,不在此次调价范围内。
昨日,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提高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这是继发展改革委6月19日宣布,自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将提高0.025元后,针对华东区域电价下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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