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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促销擅用奥运标志 福州中博被罚千元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8 0:44:00
    • N本报记者 郑彦 实习生 张洁琳

          本报讯 不久前,福州中博体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为促销,在其制作的纸质广告牌及纸质宣传单中使用“奥运”字样以及奥运吉祥物“迎迎”图形,被福州鼓楼区工商局罚款1000元。

          经查,当事人使用奥运标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许可,属于擅自使用。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鼓楼区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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