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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外遇 离婚房产咋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5 3:14:00
    • N栏目主持 张林 陈旻

          主持人:随着房价上涨,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往往成为争论焦点。今天我们探讨的案例就与此有关。

      案件回放:

          施勇和王惠都是闽清人,经人介绍后相恋,于1991年结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常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厌倦了这种生活的施勇,在外面又找了个女人。很快,各种流言蜚语传到了王惠耳里。知道丈夫有外遇后,两人吵架的次数更多了,且越来越激烈。

          为了结束这种生活,施勇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与王惠离婚。庭审过程中,对于夫妻两人唯一的共同财产———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双方都不让步,且都不同意通过竞拍、补价、拍卖的方式分割房屋财产。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均想要这套房子,又不想通过竞拍、补价、拍卖等方式分割房屋财产,考虑到这套房子内部结构可进行分割,法院判决一、二两层的厨房、卫生间和其他房间归王惠所有,三楼归施勇,楼道、客厅等公共部分归两人共有。一审宣判后,王惠不服,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王惠觉得:是施勇有外遇在先,在两人的婚姻中存在明显过错,因此他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子应该判给自己。

          施勇认为:自己少分了房间,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为自己的过错负责,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主持人:那么,这套房子究竟该怎么分?欢迎登录“嗨嘟嘟”(bbs.hi-dodo.com)或拨海都热线通968111参与讨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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