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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须集体讨论决定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1 2:51:00
    • N中新 新华社

          本报讯 昨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他表示,国务院日前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简称《决定》),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决策机关的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赵振华昨日表示,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决定》里规定了几项制度:

        听取意见制度。《决定》特别要求市县政府和部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让老百姓能够参与到重大决策过程。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决定》规定了严格的听证程序,要求在听证过程当中,凡是合理的意见都要采纳,对于不采纳的也要充分说明理由。

        合法性审查制度。《决定》规定,在每一个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要由当地政府的法制机构或者是有关专家对这个决策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这个决策可以往下进行,如果不符合,就绝对不能作出这个决策。

        集体决定制度。为了防止“一言堂”,《决定》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决策机关的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实施情况的后评价制度。也就是决策作出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评价执行情况,如果出现一些偏差要及时纠正,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责任追究制度。在责任追究制度里突出了决策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责任人,一旦因为决策失误或者决策违法造成后果,就要追究每一个环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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