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本报讯 两年前他把同学砍成重伤,被警方上网追逃,而在今年的高职单招考试中,他成了福安市的理科状元。7日晚10时,距离大学仅仅一步之遥时,他被泉州丰泽治安大队抓获了。
在逃嫌犯落网 掏出分数通知单
7日晚,丰泽治安大队一中队在布控中发现一可疑男子的踪迹,经过比对,此人正是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警大队上网追逃的嫌疑人丁某。当晚10时,民警在一宾馆506室抓到了丁某。
丁某恳求警察放过自己,还掏出高考准考证、488分的分数通知单等,称自己是福安市今年高职单招状元。随后福安市高招办确认了488分是当地高职理科的最高分。丁某说,他第一志愿填报泉州理工学院,7日,他到泉州并与该校老师接触,确认是否会被录取。丁某交代,2006年6月20日上午,他伙同汤某等3人,持马刀将一名姓郑的同学砍成重伤。2006年6月26日,宁德蕉城刑侦大队将他及同伙刑拘上网追逃。
前天上午,记者在警方的安排下与嫌疑人丁某进行了对话。丁某说,被砍的郑某家境富裕,经常与别的有钱同学欺负丁某等人,他这才要报复郑某,没想到竟把郑某砍成重伤。随后家人偷偷给丁某办了转学手续,让他到福安乡下一中学继续读高中,直到今年毕业参加高职考试。
丁某说自己希望得到宽大处理,让他先念完大学再坐牢。他说如果这个请求获准的话,将改变他的一生。他还说自己会当好人做好事,回报社会。
状元+嫌犯 究竟能不能入学
在逃嫌犯考上大学,究竟还能不能入学?
宁德市蕉城区刑侦大队办案民警昨表示,丁某1990年8月14日出生,2006年6月20日犯案,此时他还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丁某符合这一规定的年龄要求。
福安市高招办缪主任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丁某能否被录取,一是取决于公安机关如何处理;二是取决于省高招办能否出档。如果丁某被逮捕并面临刑罚,按照规定将不会为他出档。
丁某报考的泉州理工学院招生办的李老师则表示,只要省高招办出档,该校将给予录取。我省今年高职单招出档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14日起。因此他认为公安机关如能在这个期限以前,就丁某案件作出处理,省高招办就能及早决定是否出档。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律师称,丁某可以先被校方录取,然后再申请休学。肖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他认为丁某具备多个从轻减轻细节,如果服刑表现较好,就可及早释放回到学校,开始大学学业。如果办理休学,丁某只要在两年内完成服刑,就可回到大学学习。
昨日,新浪网转载本报这篇报道之后,同时设置了投票专区“你是否赞同该学生读完大学再坐牢”,截至昨晚12时,表示“赞同。他伤人事出有因,应该给他一次改过机会”的网友共有12523人次,占57.86%;表示“反对。犯罪就要付出代价,有才也不能逍遥法外”的网友共有8513人次,占39.33%;表示“不好说”的网友共有608人次,占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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