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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 3:34:00
    •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 孙中慧

          本报讯 航空燃油每吨上调1500元之后,7月1日起,国内燃油附加费全线上调。按有关文件要求,自7月1日起(出票日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昨日,记者从各大航空公司驻福州营业部获悉,目前各家航空公司已下发《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据悉,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航空公司提醒,享受免收燃油附加费的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而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次的调整通知,7月1日前已出票的航班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而出票日期在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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