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苏子川
深圳市政府日前宣布,将于8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让外来工拥有深圳“绿卡”。该市人口管理部门称,“将认可他们的市民身份、赋予他们市民地位、让他们同等享受市民待遇”。(见本报今日A19版)
此前,其他一些城市早就进行过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比如杭州、沈阳等。不过,结果大都令人扫兴,原来,所谓的居住证相较于此前的暂住证,仅仅是改了一个字而已,换汤不换药,没有实质性变化。
令人欣慰的是,持有深圳“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可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深圳直接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10年长期“居住证”的居民,将被纳入该市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深圳“居住证”还将一证多用,逐步增加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和教育、金融等多项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在这里,深圳的居住证有了不少实质性的进步了。
报道说,深圳目前总人口超过14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不过200多万,流动人口居全国各大城市之最、约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10%。对这样一个庞大的外来群体赋予同等市民权,保障他们在社保、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权利,不仅仅是一种反哺,它同样有助于吸引外来人员来为当地经济做出更大贡献。也就是说,深圳告别暂住证制度,对外来人员与当地城市来说,是一种双赢。
当然,也应看到深圳对持有“居住证”的居民,是通过设置年限来有所保留地给予相关社会福利的,比如,须持“居住证”10年才有资格被纳入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这意味着居住证制度仍留有尾巴。而这种限制与保留,将堵住多少外来工的脚步,他们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各项权利与保障,仍然是短时间内难以企及的梦。
此中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取消暂住证,让外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这里面巨大经济利益的“转让”,让城市管理者难以割舍。
告别暂住证我们不能总是满足于有限进步,而应尽快彻底打破户籍制度藩篱,来破除种种政策壁垒,不再为暂住证留有太多不该有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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