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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区域限批法规 环保部征求意见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8 3:05:00
    • N据《新京报》 

          本报讯 在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两个多月后,专门针对“区域限批”的法规浮出水面。前日,环境保护部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区域限批将全程向社会公开,限批最短的时限定为一个月。

          去年,环保总局首次采取了“区域限批”、“流域限批”的两大“撒手锏”,暂停10市、2县、5个开发区和4个电力集团的环评审批。时任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表示,环保总局正在探索区域限批转为制度化。

          前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该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审批有关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工作。就限批的时限,办法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一个月、三个月或者半年的限批时限。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限批工作将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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