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闽南>> 时政>> 正文
    • 漳州 投资大卖场最高补贴15万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7 1:14:00
    • N本报记者 蔡伟艺

        本报讯 漳州市将大力发展流通业。投资大型商场,经营面积在3000m2以上的,财政可按投资额的1%扶持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大中型商贸企业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漳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本月起实施的《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显示,漳州鼓励商贸企业发展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业,用2~3年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十一五”期间,将培育发展6家以上省级流通龙头企业和龙头批发市场。
        鼓励流通企业,以信息技术推动营销交易方式创新,逐步实现采购、营销、物流配送、服务管理全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建立商品市场信息平台及商业基础数据库,健全商业信息采集标准,增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功能。
        漳州高校、职业中专学校将增设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经贸、人事、劳动等部门每年举办流通企业员工培训。
        根据新政策,以下规模企业,将由同级财政按照投资额1%给予扶持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投资新建综合批发市场,经营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专业批发市场经营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物流配送中心仓储面积5000m2以上;大型商贸中心(商场)经营面积3000m2以上;投资“农改超”项目500万元以上;投资建设配送中心中央自动分拣系统、物流信息系统等项目300万元以上的。
        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企业,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并经确认为省级流通龙头企业和龙头批发市场及省级重点物流配送建设项目,同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中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免收3年市场管理费;新建大型专业综合批发市场的工商户,管理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 下一条文章:端午采莲驱邪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