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林丽琴 本报记者 蔡伟艺
本报讯 长期吸毒,手头拮据,便纠集他人绑架毒贩,以索取钱财和毒品。5日,漳州平和县法院一审均以绑架罪,对赖某判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钟某判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林某判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赖某吸毒缺钱后,了解到平和县安厚镇大坑村的张某贩毒有钱。去年7月27日,赖某、钟某、林某到大坑村踩点,掌握了张某的情况。7月31日上午,在大坑村张某经常出入的路口,钟某等人下车埋伏,赖某则开车到安厚镇区等候。当天中午12点,张某即被强行押上车,载往平和县国强乡。绑架期间,赖某等人根据张某的一张信用卡取出6900元后,又以张某卖白粉为借口,索要3万赎金。当晚,张妻报案后,警方设计将赖某等人先后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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