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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水扁登报道歉赔偿一元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6 3:04:00
    •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连战、宋楚瑜控陈水扁“柔性政变”说法损害名誉官司昨日三审定谳,仍判定陈水扁败诉,陈水扁须给付前国民党主席连战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各新台币1元,且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和《联合报》上刊登道歉启事一天。

          据悉,2005年12月21日、2007年11月20日“柔性政变”官司一审、二审皆判陈水扁败诉,必须登报道歉并象征性赔偿1元。陈水扁不服,提出上诉。

          “柔性政变”官司,缘于2004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台北县“立法委员”选举造势大会上及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上,公开指述连战与宋楚瑜于2004年3月20日选举后,以发动军事将领请辞或告假方式进行“七日政变”、“柔性政变”。之后,连战与宋楚瑜对陈水扁此番谈话提起名誉损害赔偿的告诉。

      连战办公室:是非水落石出

          “柔性政变”诉讼案三审定谳,陈水扁败诉确定。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昨天对此表示,这次判决还当事人清白,更建立了社会公益。

          丁远超指出,当初连战决定告陈水扁,是希望社会正义不要混淆不清,是非黑白要分清楚,因为过去八年很多社会价值已被混淆。其实领导人和人民一样,都不可空口说白话,这次判决还当事人清白,显示是非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也建立了社会公益。

      政治人物 应以此为戒

          国民党“立委”张显耀昨天表示,这虽然是迟来的正义,但却可以给政治人物警惕,未来不管任何场合发言都必须谨慎。国民党“立委”邱毅则预告,这将是陈水扁自食恶果的开端,未来有关扁的司法案件将层出不穷:一种是因为阿扁自己乱说话或是无中生有别人告他,或是他告他人的案子,另一种则是贪污弊案。

          张显耀表示,扁败诉的消息传出后,他打了电话给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宋希望朝野政治人物都能以此为戒,败诉的结果也将给扁警惕,任何的发言都必须有依据。

      陈水扁办公室:“尊重但遗憾”
       
          陈水扁“柔性政变”诉讼案败诉定谳,扁办公室昨天下午表示,陈水扁尊重“最高法院”判决,但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等收到判决理由书之后再做回应,未看到判决理由书之前,不便具体回应。

      “最高院”认定 陈水扁上诉无理由

          “最高法院”指出,原判决认事用法,均无不当,陈水扁上诉无理由,应予驳回。

          台北地方法院2005年间判决连、宋胜诉,陈水扁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去年11月20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陈水扁须给付连、宋各1元,且应在三家报纸全台版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启事一天。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指出,陈水扁在没有事实根据下影射连宋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将造成社会上一般民众对两人评价降低,足以让他们名誉受损,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然而陈水扁仍然不服,再提出上诉,理由是法院取舍证据、认定事实的职权行使不当。不过,台“最高法院”昨天还是认定原判决认事用法,均无不当,陈水扁上诉无理由,应予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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