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义伟 文/图
本报讯 这几天,家住福州津泰路新大都楼房1号楼的老林挺郁闷,同一楼道的邻居在他家门口开了扇窗户,他就在窗户旁做了个鞋柜(如图),没想到,城管部门说他占用了公共通道,要拆他的新鞋柜,他很不服气。
老林说,11楼靠电梯的墙上原本没有预留窗户,可两年前,邻居却在这面公共外墙上开了扇大窗户,直接挨着他家门口,他经过时都要闻着窗户里飘出的各种气味。今年,他夫妇俩搬进新装修的房子后,就花500元做了个鞋柜放在窗户边。可是前几天,东街城管两次上门执法,要求拆掉鞋柜,“难道放在自家门口的鞋柜也违法了吗?”
对此,老林的邻居向记者介绍,这扇窗户是客厅的窗户,“又不是厨房、卫生间,哪来的气味”。她说,之所以开了窗户,是因为楼上不通风,光线暗,经物业同意后,他们才开了窗户。这扇窗往里开,不影响别人的通行。
新大都物业处的张主任证实,业主开窗户是经过物业同意的,小区里开窗户的还有其他4家,原因都是开发商设计时有缺陷,“物业同意是基于人性化管理”。
东街城管的有关人员说,老林的做法,不是安鞋柜的问题,而是在门口进行扩建,占用了公共通道。此前,他们经调查取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拆鞋柜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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