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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最高法院裁定 私生子也能获日本国籍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6 2:38:00
    • N据新华社电

          日本最高法院4日裁定,日本男子与菲律宾女子非婚生的10名混血儿有权获得日本国籍。日本共同社说,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就婚外子女歧视问题作出《国籍法》违宪的裁定。

          日本共同社报道,原告是10名8岁至14岁的男女儿童,现居日本关东和中部地区。他们的父亲是日本人,母亲是菲律宾人,父母没有结婚。

          根据日本《国籍法》,日本男子与外国女子婚外生子时,如果男子在子女未出生时就承认他们,则子女可获日本国籍;而如果男子在子女出生后承认他们,则子女不能入籍。报道说,10名原告出生后才获日本生父承认,根据《国籍法》,未能加入日本籍。

          最高法院大法庭4日认定,《国籍法》把父母婚否作为其子女获得日本国籍的依据,这种规定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原告方有资格获日本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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