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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选址不当 造成事故要追责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6 2:14:00
    • N法制晚报 新华网

          本报讯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4日联合发出通知,为避免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问题出现,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简称“初中工程”)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场址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

          学校选址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进度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严禁以追求进度为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考虑到学校人员密集、社会高度关注师生生命安全等因素,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标准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的标准,在特殊时期可作为公众避难场所。

          坚决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偷工减料、压低造价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采取多种形式,检查本通知落实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国务院对学校建筑设特殊抗震要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4日审议通过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草案)》特别强调,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住房、学校、医院等,并对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提出特殊要求。

          另据报道,5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介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否认灾区学校比其他建筑更容易倒塌。他说,在灾区不仅仅是学校倒塌了,一些其他的公共建筑以及民房也发生了倒塌。但是,对于人群活动比较集中的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他们将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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