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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月底开放人民币兑换业务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27 3:26:00
    • N海潮

          马英九上任之后,台股大跌超过1000点。“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第一波两岸金融开放措施,包括间接开放陆资投资台股、台港ETF(指数股票型基金)相互挂牌、放宽境内外基金投资陆股和港澳红筹与H股上限、开放券商间接登陆和开放香港证交所挂牌企业回台发行TDR(台湾存托凭证)等5项措施。

          目前外资基金来台投资,必须出具“不含陆资”声明,“行政院院会”通过,取消这项规定,让含有陆资的岛外基金也可以投资台股,间接开放陆资投资台股。

          “行政院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表示,开放台港ETF(指数股票型基金)相互挂牌,估计开放后半年内,将有一档ETF赴港上市交易,预估规模约为新台币30亿元。

          在开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得申请来台第二上市(柜)部分,张秀莲指出,台湾现行将香港交易所排除在得申请来台第二上市(柜)暨发行TDR等有价证券,金管会将于一周内由证交所及柜买中心修正规章,但仍排除已在大陆地区注册登记及陆资直接间接持股超过20%或为其主要影响力股东之岛外企业,并采加强专家评估及财报审阅等配套,保障投资人权益。

          台湾目前对募集海外基金投资标的为大陆地区股票及港澳H股与红筹股,分别有0.4%及10%的比率限制,张秀莲表示,有鉴欧侨商会及美侨商会过去建议放宽及国际间并未对基金投资地区加以限制等,考量业者资产配置需要,金管会将在一个月内修正放宽基金投资登陆的海外投资限制。

          另外,台湾已开放证券商直接投资大陆证券公司,但目前无法直接投资,张秀莲说,这部分将透过两岸协商机制签署;但金管会证期局已与香港证监会签署协议书,此次开放投资大陆证券公司可采经香港的间接投资方式达成。

      台开放人民币兑换30日正式实施

          台湾“行政院”26日通过“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决定从30日起受理金融机构及外币收兑处申办人民币兑换业务。每人每次以人民币2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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