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2008年起将我省中职毕业生就业统一纳入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2008年以后(含2008年)毕业的中职生,需要申领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7年以前(含2007年)“待就业”毕业生,仍按照原规定办理就业及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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