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都市时报
本报讯 19日下午,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在云南丽江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女大学生张超及其男友谢宏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帮凶”陈光吕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法院认为,谢宏、张超、陈光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和杀人的手段,先后劫取被害人木鸿章的银行存款4万元及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000多元和价值两万多元的物品,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庭宣判后,3名被告不服,表示要上诉。
张超2007年5月与谢宏相识后恋爱,并在外租房同居。同年6月,木鸿章到一家夜总会玩耍时,与在此兼职做服务工作并化名为杨乐的张超认识,后木鸿章常邀张见面、吃饭、会友,还先后送给张价值2万余元的钱物。
谢宏从张口中得知木鸿章的情况后,即生歹念。2007年12月上旬,谢、张到昆明约见谢的好友陈光吕时,谢谎称丽江有人欠他钱,请陈帮忙,陈当即答应。12月19日下午,张将木约到3人所在的出租房,被躲在门后的谢宏用刀逼住,陈光吕用绳子将木的手脚捆住,从木身上搜出现金及银行卡等物。随后,谢、陈将木肢解成260余块,装入黑色塑料袋和编织袋中,将尸块抛入玉龙新县城护城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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