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20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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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今后,在厦门给汽车买保险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单”。厦门保监局介绍,7月1日起,厦门将实施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见费出单”的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在保费一次性全额入账后才出具保险单证和发票。
根据新制度,7月1日起,投保人一次性地全额交纳保费及车船税后,保险公司即出具有效保险单和发票。而现行的销售模式中,投保人把保费交给保险中介,保险中介通常要过一段时间,才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常常是已经承担保险责任,但保费却还没有入账。据悉,厦门是继北京之后第二个推行该制度的城市。
厦门市保监局副局长薛江表示,保险新政的出台,将同时保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益。现行的缴费方式容易导致个别保险中介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占用保费甚至挪用私吞保费,出险时容易产生理赔纠纷,客户利益得不到保证。“见费出单”可以防范因大量保费滞留在保险中介手中带来的风险隐患。
下月起,投保人有3种方式缴交保费和车船税,即在POS机上刷银行卡、支票转账或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这其中最快捷的方式是各代理机构和中介点直接刷卡,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单”。为了保证投保人刷卡方便,厦门11家财产保险公司已着手在各出单点和代理点安装POS机。据悉,财险公司也正在和各家银行谋求系统合作,争取未来能在网上银行、ATM柜员机、手机银行上直接办理付费,以便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