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国际>> 正文
    • 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19 3:53:00

    •   刘楠来说,共同开发本质上是当事国达成海域划界协议前的临时安排,它最根本的前提,就是不损害双方的法律立场。作为一个直接的结果,共同开发不能单独适用当事国任何一方的法律,需要双方通过谈判做出特殊安排,签订专门协议。而春晓油气田开发是中方在没有争议的中国海域依法行使其主权权利。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通过签订商业合同,获得春晓油气田的参与资格,实质上是外国石油企业参加中国石油企业的油气勘探开发对外招标。中方企业迄今已多次同外国的石油企业进行此类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1][2]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