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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杀式执法” 哪来的胆子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18 2:03:00
    • N秀生

          日前,在安徽蒙城县境内,该县交通局综合管理所副所长张某伙同闲杂人员驾驶面包车冲撞、围攻沪籍客运车辆,造成两辆大巴损坏,数十名乘客险些丧命,张某等已被拘留。专家称,这种自杀式手段情节极恶劣,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见本报今日A46版)

          张某是当地交通部门官员,撞击载满乘客的大巴也是打着交通执法旗号的———有媒体称之为“自杀式执法”,可谓一针见血。

          是什么原因让张某如此猖狂?原因很简单,大巴车主出于与交通部门搞好关系的考虑,与张某合股经营,后来两人产生分歧,张某“仗势欺压”,直至带领闲杂人员上演电影中才能看到的那一幕。

          身为执法者,张某和车主合资经营,无异于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已属严重违规,这样的官员执法时会怎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已不难想象。更让人愤怒的是,张某因为与车主的利益分歧,便将报复的黑手伸向乘客,要让数十名无辜者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他没有得到满足的一己私欲买单!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的官员,已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贪赃枉法者了,而堕落为全民公敌;其作为也不只是玷污法律尊严,而是对公众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胁。

          张某想必不会不知道公职人员应清正廉洁、执法公正、对公众生命保持敬畏等常识,只能说,手中的执法权让他的“土霸王”意识极度膨胀,以致无所顾忌,为所欲为。

          这让我们再次领会到:权力运用一旦不受有效节制,将走向怎样恐怖的变异。张某这样的执法者是极少数,但他对当地交通部门的形象却是毁灭性打击,其他执法者无疑要在相当长时间里承受沉重的舆论压力,即便他们兢兢业业、秉公办事。

          从这个角度看,执法权被滥用,受伤害的不仅是公众,同样包括执法者;同理,依法惩处张某这样的败类,不仅是给社会一个说法,也是还秉公执法者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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