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柏其人
老家村民:
他是做大生意的人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陈在晋江永和古厝村的老家,在乡亲们眼里,陈在外面做“大生意”,很少回家,口碑不错的他,家中建有豪宅,但他的背景,更多的是一个谜。
在村委会二楼,记者说明原委后,一名老者顺手一指,透过村委会的窗户,记者见到一幢豪宅矗立在眼前。
乳白色的屋顶,写着“感恩楼”三个鎏金大字,一只苍鹰雕像立在中间。房屋高6层,外墙红面砖,墙面窗户装有庄园风情的装饰。
走进房间大厅,摆放着两辆黑色轿车。“陈现在不住在家里,都是住在石狮松苑大酒店或泉州。”陈家的保姆叶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陈家主要是打扫卫生和煮饭,剩下的时间就是伺候陈家80多岁的老父亲。
她说,老板待人不错,孝敬老人,在村中的口碑很好。当时,叶女士称她最后一次见到陈是在今年正月,陈回家过节,还拿了个红包给她。
在永和镇古厝村,村民提起陈松柏,都知道他在石狮做大生意,平时很少回老家。一位陈姓村民说,在上世纪90年代初,陈开始做服装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到石狮开酒店。而且,只要村里有公益事业,他都会带头捐钱。
执行法官:
他的话要打折扣
在执行法官眼里,“陈特别善于和法院打太极,他从不会和法院硬碰硬,但他说的话你要给他打个大折扣。”
2006年,这起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说,在整个执行过程中,陈表现得十分配合,几乎每传必到,很准时。还了300多万,陈便一再表示自己还在融资,很快资金就能引进到位,企业就能盘活。陈每次到法院,都会承诺一个还款期限,但一到时候,便又消声无息。
到本月15日,是陈承诺的最后还款期限,法院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但他再次食言。
□相关新闻
泉州中院副院长高智辉:
四招防范
“金融老赖”
昨日,记者就有关“金融老赖”的案件,专访了泉州中院副院长高智辉,他一一分析:
近年来,两级法院受理有关金融案件逐年增加,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金额大,比如松苑系列案,欠款金额达两亿多元;二是被执行人基本上资不抵债,企业倒闭后剩下空壳厂房,无法偿还全部欠款;三是案件执行难度大,被执行人财产权属证明不清不全,已查清的财产也很难拍卖成交。大量金融案件未能执行,不仅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率低,执行标的到位率更低,进一步加剧“执行难”,造成了国家信贷资金的严重流失,也滋生助长了一批“金融老赖”。
对此,在去年泉州市法院的“雷霆行动”和今年的“扫雷行动”中,我们把这类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通过拔“钉子案”、啃“骨头案”,执行一批大案、要案。今年泉州市两级法院依据新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出台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等制度,加大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清查力度。去年市中院共执结金融案件60件,执行标的额达3.7亿元。今年截至5月底我们已执结这类案件37件,标的额达1.5亿元。
要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案件“执行难”问题,一是金融机构自身要做好放贷的审查、监督关,要严格贷款审批制度,防止贷“人情款”、“关系款”,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加强贷后审查监督,防止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三是要从法律、经济、道德、舆论等方面,给不讲诚信的债务人形成强大压力,使老赖无处藏身;四是要加快执行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公开不诚信企业的不良记录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