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娟
通讯员 张桂发
本报讯 泉州丰泽区各街道城市卫生管理考评综合得分被评为不合格的,次月的保洁经费将被降级,缺额的保洁经费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填补。
记者昨日从丰泽区政府获悉,《丰泽区城市卫生保洁经费与城市卫生管理绩效挂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正式出台。丰泽区各街道的城市卫生管理绩效评价由每月考评、日常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三部分组成。综合得分评定实行100分制,其中每月考评结果占40%,日常检查结果占40%,社会舆论监督占20%。
如果连续3个月综合得分不合格的,以及在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丰泽区效能办将给予该街道办事处通报批评、街道分管领导效能告诫、街道办事处主任通报批评等相关处罚。
各街道每月考评综合得分80分为合格。80分(含)以上的,全额核拨街道保洁经费和所辖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75分(含)以上不足80分的,按该街道保洁经费和所辖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的95%给予核拨;70分(含)以上不足75分的,按该街道保洁经费和所辖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的90%给予核拨;60分(含)以上不足70分的,按该街道保洁经费和所辖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的80%给予核拨;60分以下,按该街道保洁经费和所辖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的50%给予核拨;每月所节余的道路保洁经费和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
据悉,今年起,原列入各街道财政体制的道路保洁经费收归区环卫所管理,安排在部门预算中;原列入区执法局(城管办)部门预算的社区保洁人员经费补贴、江滨路和普贤路道路保洁经费及中心市区主干道路面洒水清洗费用,也一并调整到区环卫所部门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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