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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村巡逻队 混进在逃犯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18 1:31:00
    •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自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一在逃嫌犯竟混入了案发地邻村的巡逻队,不想最后一张假身份证让他露了馅。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抢劫罪,对曹某两罪并罚,判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4年1月18日晚9点,晋江市陈埭镇西霞美村一村道上,一对返回租房途中的姐弟,突然被3名持刀男子劫持,强行搜身后,姐弟俩共被抢走3000多元现金和一些首饰。随后,3名歹徒又将姐姐轮奸。
        同年1月29日,嫌犯中的四川男子江某(未满18周岁),在陈埭镇宫口村一溜冰场被受害人发现,陈埭警方接报将其抓获。同年4月5日,江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刑13年。但另外两名嫌犯似乎“人间蒸发”。
        去年10月,陈埭桂林村招了一批巡逻队员。隔月下旬,民警在审查新队员身份时,发现一个叫“易某轩”的男子,身份证是假的。
        一番盘问后,“易某轩”道出真实姓名“曹某”,四川达县人,31岁。尽管网上并未查到对方属于通缉犯,但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安溪县法院判刑3年,那此次又为何故意使用假身份证?随后的秘密调查发现,曹某涉嫌2004年那起抢劫、轮奸案。
        警方没有打草惊蛇。直到去年12月17日下午,借口部署村里一场庆典,要巡逻队员归队,随即将曹某擒获。
        曹某交代,案发当晚3人事先预谋,并准备了3把刀具,埋伏在陈埭镇西霞美村伺机抢劫。案发后,他与另一名嫌犯彭某(在逃)潜逃广东。一段时间后,感觉风头过了,便又回到陈埭,先在一家鞋厂当保安。但心里一直没底,后来认为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于是经朋友介绍,混进了案发地邻村的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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