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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报志愿 教您“投机取巧”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6-17 1:35:00

    •     [政策规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适用对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解读]今年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方法有变。往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单独填报。今年预科班、民族班填报志愿和录取放在各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的批次内进行。福建省属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后期征求志愿时填报。考生在6月底填报志愿时,如果误填这些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三项规定高校择优录取

          之一:

          [政策规定]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

          [适用对象]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之二:

          [政策规定]华侨大学“预科班”

          [适用对象]华侨大学除招收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金门籍、马祖籍)考生外,也招收侨眷子女和其他考生。该校的“预科班”只限招有“三侨一台”特征并有填报“预科班”志愿的考生。

          之三:

          [政策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

          [适用对象]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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