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吴华山 本报记者 董加固
本报讯 吃火锅点了一份羊肉,不想店家送来的却是狗肉。前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陈先生在永春新车站对面一家重庆火锅店遇到了这样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火锅店。
陈先生今年40多岁,他说,当时他明明在菜单上写明要羊肉火锅,他和朋友吃到一半时发现送来的却是狗肉。他立即向店方反映,并拒绝付给店方餐费。而店方认为陈先生已经吃了一半,应当付钱,而且一分钱都不能少,双方争执不下。
永春工商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确认,店方给陈先生提供的确实是狗肉火锅,而非羊肉火锅,店家不应当隐瞒,即使是换狗肉,也应告知客人,随后作出调解,陈先生免付该道菜菜金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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