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 李少仰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经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协商,我国出口至埃及的产品将采用装运前检验模式。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泉州企业关注这一新变化。
近年来,泉州与埃及的贸易量增长迅速,主要出口商品为鞋及陶瓷制品。仅2007年1~4月,经泉州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埃及的货物达114批、货值338万美元,预计年出口值可达1000万美元以上。
根据《中埃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规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是进口产品在埃及办理放行手续时必须向埃及主管部门提交的法律文件,如进口商无法提交该证书,埃及主管部门有权退运该批货物。
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要及时了解埃及方面的相关法规要求,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并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检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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