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吕蕴岚 江方方 黄长水
本报讯 77岁的严依姆因为10万元的房款,不得不与女儿打了3年多的官司。
今年52岁的阿珠(化名)是严依姆的亲生女儿,从小就被送养。2003年,严依姆曾以10万元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了女儿。直到2005年2月,严依姆多次催促阿珠付房款未果,于是把女儿告上法院。此时,阿珠称自己已经付过房款。日前,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阿珠无法举证自己曾付过房款,依法判决严依姆收回该套房产归属权。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