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浦江潮
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而山东高密一名叫“SS山地师”的网友因转发不实消息,夸大死亡人数,最近被当地警方拘留5天。(5月5日《南方都市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这件事对网友来说是有“教育意义”的,即使在网上发帖、转帖,也不能信口胡说。
但这件事又让人有些后怕,想想看,谁能保证自己在网上说的每一句话都与事实毫无出入?尤其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想避免说错话,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闭嘴了。
事实上,胶济铁路事故发生后,媒体的报道也与事实有出入。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当天不少媒体报道说“4月28日凌晨4时41分”,准确时间却是“4月28日凌晨4时48分”,相差了7分钟!再如事故死亡人数,先有媒体报道说死亡66人,后新华社报道说死亡70人,相差好几条人命呢!如果“SS山地师”网友说错了死亡人数就要被拘留,这些媒体把事故时间、死亡人数报道错了,是否也要担负法律责任?
在突发事件面前,媒体报道有出入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这已成为社会共识。那么同理,网民因对事实不了解而说错话,也并非就是不可原谅的。
从“SS山地师”网友的情况看,没有证据表明他夸大事故死亡人数有着主观故意;而从后果看,没有多少人信以为真,更没有人因此恐慌,“扰乱公共秩序”从何谈起?
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有句名言:“媒体不是中纪委”。同理,网民也不是公安局,只要他没有心怀恶意,只要他的发言事实上没有扰乱公共秩序,那么,我们应当允许他们说错话。
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何谓“扰乱公共秩序”,需要划定一个更为明确的边界,不然,“扰乱公共秩序”便有可能成为一个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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