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从今年起,石狮市区住房保障范围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0年,经适房总数达3050套。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石狮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发展规划出台。市区人均每年可支配收入在75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作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将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形式实施住房保障。
根据需求分析,今年石狮将建设政策性住房670套(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明年政策性住房建设495套(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2010年,政策性住房建设495套(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届时,石狮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总数将达305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25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根据石狮实际情况,确定经济适用房平均套型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平均套型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
同时租赁住房补贴也纳入规划范围,到2010年,石狮市区预计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共334.17万元,用于补助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石狮市中心城区现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35户,其中需提供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共309户,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126户。据石狮市房改办蔡主任介绍,石狮市区目前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石狮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687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5万平方米,公有住房42万平方米,已建经济适用房一处,为宝源一期,共有经济适用房680套,占地60亩;另有一处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宝源二期,将建经济适用房1271套,廉租房30套,占地面积6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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