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海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信息产业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15家福建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
欧盟ROHS指令全称为《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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