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 薛缤勇
本报讯 多次被侵权假冒的商标,将直接被认定为泉州市知名商标。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获悉,新的《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修改完毕,将于近期在泉州工商红盾网等网站上对外公布,泉州市民、企业届时可登录查询下载。
泉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新办法与以前相比,有四大亮点:一是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不同产品间价格、产值、利润的差异,放宽了原来的年纳税额须100万元的限制;二是将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时间从原来要求注册满3年放宽为已注册并连续使用满3年(含注册前的使用);三是突出了知名商标认定在于保护的本意,借鉴《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知名商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多次被侵权假冒的商标予以直接认定;四是兼顾了商标品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外向型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与服务业发展、与传统产业保护的关系,对这些情况下认定知名商标予以倾斜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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