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 薛缤勇
本报讯 今日起,知名商标可进行申报了。凡是泉州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报认定市知名商标的,须于7月10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工商局报送申请材料。与此同时,新的《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将于近日对外公布。
泉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新办法与前相比,凸出了以下四大亮点:一是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不同产品间价格、产值、利润的差异,放宽了原来的年纳税额须100万元的限制;二是适应了现行的商标注册审查周期较长(通常在二年以上)的现实情况,将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时间从原来的要求注册满3年放宽为已注册并连续使用满3年(含注册前的使用);三是凸出了知名商标认定在于保护的本意,借鉴《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知名商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多次被侵权假冒的商标予以直接认定;四是兼顾了商标品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外向型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与服务业发展、与传统产业保护的关系,对这些情况下认定知名商标予以倾斜和扶持。
此外,新办法还就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知名商标所享有的保护措施、知名商标所有人如何规范使用知名商标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有助于推进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据悉,办法将于近期在泉州工商红盾网等网站上对外公布,泉州市民、企业届时可登录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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