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卫毅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家在迅速组织抗震救灾的同时,中央及地方财政及时拨专款用于灾区救灾和重建工作,全国上下也纷纷伸手援助灾区。但从长远看,要保持灾区的可持续重建,还需要更多的资金。
笔者以为,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考虑发行特种赈灾国债。
发行特种赈灾国债,有利于募集到民间更多的资金。有报道称,我国民间资金高达上万亿元,如果发行特种赈灾国债,相信可以募集到灾区重建所需的巨额资金。
其次,购买赈灾国债,同样是抗震救灾,同样体现爱国之情、关爱灾区之情。我们相信广大群众的觉悟,在国家有难时,能够伸出援助之手,但捐款捐物毕竟难以无限期地持续,而发行特种赈灾国债,无疑可以盘活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在灾区重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特种国债是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而汶川大地震重建无疑符合这一特殊的政策。当地震灾区需要大量资金时,迅速发行特种赈灾国债,不失为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发行过一些相应的特别国债,专门用于某一大型项目的建设,也称之为“定向国债”。在这方面,我们拥有成功的经验。
国债不同于政府拨付的资金和社会捐款资金,国债是向公众“借”来的,因而也是需要偿还的。既然有了这个“约束”,特种国债募集到的资金,就能够保证科学地使用;对购买国债的人来说,这笔钱借给国家,也会十分放心,又可当作一种投资,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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